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
在中国,劳动关系的建立以劳动合同的签订为基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或其他原因,可能会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仍然享有法律赋予的权益,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维权:
确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到不满一年的这段时间的二倍工资差额。
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享受相应的法律保护。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或者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劳动者应当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案例:
案例一:张某自2018年1月1日起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某工作满一年后,公司仍未与其签订合同。张某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自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并且可以要求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案例二:李某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五个月后,发现公司没有与自己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公司拒绝支付二倍工资差额。李某可以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应当注意收集和保管与工作相关的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明。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