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新证券法”),并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证券法》颁布以来的第二次大修,对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以下为新证券法的几个重要变化:
新证券法取消了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实行注册管理制度,简化企业上市程序,提高融资效率。同时,明确了信息披露为核心原则,要求上市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和刑事责任,尤其是针对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行为,最高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五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此举旨在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维护市场秩序。
新证券法设立了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建立了代表人诉讼制度,即“明示加入,默示退出”的集体诉讼机制,有助于降低投资者的维权成本,增强其依法维权的积极性。
2021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了对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违反银行业、保险业、证券期货业以及外汇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主要内容包括:
意见强调要建立健全金融领域执法基本规则体系,确保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意见明确要求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意见提出要加强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多部门协调配合的案件移送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主体,近年来不断加强监管措施,以保障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例如:
证监会通过专项执法行动等方式,严查各类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证监会加大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督促其在提供专业服务时恪守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
证监会会同沪深交易所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优化退市指标,畅通多元退出渠道,实现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案例一: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
某上市公司因连续多年财务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根据新证券法相关规定,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巨额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该案的查处体现了新证券法在加强信息披露、打击违法行为方面的决心和效果。
案例二:某基金公司违规操作案
某基金公司在运作过程中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如利用基金财产进行利益输送、操纵证券价格等。最终,证监会对其采取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相应罚款的行政监管措施。此案表明监管机构对于基金公司的合规运营提出了更高要求。
综上所述,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和相关政策的出台,我国的证券市场正在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未来,监管部门将继续完善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度,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