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言法律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新闻 >
探索著作权的保护领域与时间界限
时间: 2024-10-11     来源:吉言法律

探索著作权的保护领域与时间界限

一、著作权的基本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同时,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二、著作权的保护领域

(一)作品的定义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 文字作品; 2. 口述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 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 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10. 其他作品

(二)权利内容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这些权利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被侵犯。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一)自然人的保护期限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这意味着这三项权利永久有效,无论作者去世多久,他人都不得未经授权擅自更改或歪曲原作。

而对于其他经济性权利,如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至作者死亡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未发表的,则该作品的发表权可获得单独的保护期,但最长不超过五十年。

(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职务作品以及其他特殊类型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也有相关规定。例如,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演绎作品以及影视作品的财产权益的保护期是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三)合作作品的保护期限

对于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除另有约定外,其保护期取决于最后死亡的作者。如果合作者中有人死亡,且没有对版权做出特别约定,那么版权的保护期将按照最后一个去世的合作者的生命长度再加五十年来计算。

(四)委托作品的保护期限

对于委托创作的作品,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及保护期限,通常情况下,完成后的作品应被视为委托人的作品,其保护期限应当适用委托人的有关法律规定。但如果双方有明确的合同约定,从其约定。

四、相关案例分析

案例一:张三是一位著名的画家,他在2000年去世。他的家人在他去世后发现了大量从未公开过的画作。这些画作的著作权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张三作为一位画家,虽然已经去世,但他生前的作品仍然受到著作权保护。由于张三是自然人,因此他的绘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他的一生加上五十年,即截止到他去世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这意味着即使张三的家人在他去世后找到了大量未发表的画作,这些作品的著作权仍然受到保护,直到规定的期限届满为止。

在此期间,除非得到张三继承人的同意或许可,否则其他人不能未经授权使用这些作品进行商业目的或其他可能损害张三及其继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一旦过了保护期限,这些作品将会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它们而无需支付费用或寻求许可。

回到顶部图片
友情链接